新頒布的《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規則——曳引與強制驅動電梯》(TSGT7001-2009)已于2010年4月1日實施。為了幫助檢驗人員進一步加深對新檢規的理解,盡快利用新檢規開展各項檢驗工作,4月6日下午,肇慶市特檢所召開了電梯新檢規宣貫學習會議,全體機電類檢驗人員參加了此次宣貫會議。
在宣貫學習中,肇慶市特檢所技術代表就新檢規的條款進行一一解讀,重點講解了新檢規修改和新加入的內容。使檢驗人員對新《檢規》有了更深層次的認識,對新《檢規》的全面貫徹落實起到了有力的促進作用。與會人員紛紛表示應對新檢規的要求,做好相應的調整準備工作,盡快利用新檢規落實檢驗工作。
據肇慶市特檢所技術代表介紹:《新檢規》明確指出,“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是對電梯生產和使用單位執行相關法規標準規定、落實安全責任,開展為保證和自主確認電梯安全的相關工作質量情況的查證性檢驗。電梯生產單位的自檢記錄或者報告中的結論,是對設備安全狀況的綜合判定;檢驗機構出具檢驗報告中的檢驗結論,是對電梯生產和使用單位落實相關責任、自主確定設備安全等工作質量的判定”。與“02版檢規”相比,《新檢規》從制定依據、監督方法、檢驗范圍、自檢要求等方面都有較大的改變,強調了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維護保養和使用單位落實主體責任的要求,通過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確保特種設備安全。